法与情是相互依存,又相互制约的辩证关系!
法律是社会规范的体现,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而制定的规则。
人非草木,孰能无情?更何况还是人间最高的母子亲情?
有情有义是我们的传统美德,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。
尽管父母之爱比山高比海深,但犯了罪所有的情都得服从于法。
这也就是法永远大过情的道理。
在法律面前,我们既要遵循法内之情的客观要求,更要自觉化解情法冲突的矛盾,坚决杜绝和抵制有悖于法律的情感,不亵渎法律,才不会把自己钉在耻辱柱上。
情与法在普通人的生活中究竟如何抉择呢?
孔小宇、季风都做了最好的表率,那么郗晨呢?
荷塘边的真情谈话之后,郗晨痛定思痛,主动联系了周全才。
6月21日,夏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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