皇亲国戚犯案自有宗正寺审理,没大理寺什么事儿。哪怕是有人告了上来,最终也只能移交给宗正寺,大理寺只能派人协同审理。
只是,涉及皇亲国戚的案子,本就十分难办,如非必要,自然是能避则避的。
免得羊肉没吃饭,还惹了一身骚。
而设置六名大理寺寺丞,则是为了防止单个人心中有所偏颇。所以每次判刑,六位寺丞都需给出意见,经商讨无误之后,六人具保签章。
墨珣在大理寺熟悉了小半个月,这就把自己应该负责的公务范围理解清楚了。
他原先在翰林院,虽然是编修年史,但是公务却十分繁琐。每年发生的大事都要一并记录下来,还有各个州县的志,这些都要汇总起来。
而墨珣离开又回来,他的日常工作便换了,从编修年史转成了修文撰写典籍。
原本墨珣刚进翰林院才三年,这次考课是没墨珣什么事的。墨珣平日的公务也会慢慢交接过去,最后也是变成撰写典籍。
毕竟公务也是要有一个适应的过程,编修年史就很容易让一个翰林了解到这几年来各个地方发生的要务。
但是,撰写典籍,那就麻烦多了……
原本翰林院的官员就大都是科举取士出来的,哪怕是嘴笨的,但也心里也是能写能算。撰写典籍这种工作,每天哪怕只是遣词造句,都要反复推敲。你刚写下一个字,旁边立刻就有人来驳斥,说这个字不妥当,一概换成什么什么。边说,还边引经据典。就算你本人不吭声,也总有别人会出来反驳他……总之,墨珣每一日都跟在集市里度过了似的。
到了大理寺之后,依照规矩,每一个案子都应该由他们六人同时查看,并且各自写下意见之后再签章。但是,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时间长了,人员有所懈怠,原来的规矩像是废了一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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