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种双人搭手的“标识”很常见,再加上图案下方密密麻麻写着“力量”的词汇,泰斯立刻明白了,以自己和勒梅特多年的交情,对方这次又帮了自己一回。
“谢谢你,勒梅特。”
泰斯嘀咕了几句,兴奋地戴上了这充满力量的手套。他顿时感觉有所不同,自己能不费力气挥舞出更重的拳头,这下即使遇到什么危险也不用那么担心了,而且大不了等到明天再试试祈祷一次神明。
“叮铃…叮铃”
急促的驼铃声从远方传来,泰斯远远的望见了模糊的影子,好似一个牵着骆驼的人正快速朝着他走过来。
……
“叮铃…叮铃”
还没等泰斯以为碰到了旅行的商人而高兴太久,又是数阵驼铃声从不同的方向传来,而且那不同方向的影子似乎一模一样。
不仅是泰斯察觉了不对劲,身后的骆驼完全不顾眼前的临时主人站了起来,快速抖下了身上的负担,向着有空隙的方向快速走了起来,骆驼走路的速度可比泰斯跑起来都快。
数年的守卫经验告诉泰斯,在搞不懂情况下逃离也离死不远,于是他开始唤醒狩猎“凶兽”时候的感觉。
泰斯已经养成了良好的战斗习惯,每次作战前如果有时间,他总会在脑海里不断演练自己的攻击方式。没过多久,泰斯思考了几个常用策略,将刀抽了出来,将毛布缠在腰上,紧紧握住刀柄,将煮茶的水壶当副手放在身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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