砰!砰!砰!...
迎接他的是在水手长加里指挥下一众水兵们灼热的铅弹。
“呀库!你们以为我还是部落中那个什么都不懂的土著吗?”
怪叫一声,大片青色的硝烟中,卡拉乌苏早就利用远超凡人极限的敏捷属性一个翻滚,闪到了火枪阵列的侧面。
当年还在部落中的时候,族人们曾经组织多个部落的战士对“金发恶魔”发动过袭击。
那时他曾亲眼见过部落里的勇士不知火枪的力量,只用薄薄的皮盾顶着铅弹进行冲锋,结果还不等冲到敌军的阵地便纷纷倒在冲锋的路上。
就算是强悍的“雄鹰武士”不去躲闪,被火枪集火也要毫无疑问饮恨当场。
已经在大海上漂泊了数年的他,早就已经见识过了大部分“金发恶魔”的武器,至少已经丝毫不怕普通海员手中的燧发火枪。
呲——
双臂裹挟着狂风猛地冲向队列侧翼,两柄狭长的骨匕闪着寒光,让人毫不怀疑,以这双匕首都能轻易将人切成两段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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